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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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人员参加2016年江西省赴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培训的通知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0日 10:22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配合国家汉办在全球开展汉语教学工作,提高我省申请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人员的专业能力,江西省教育厅决定为国家汉办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选拔储备人员,并于2015年暑期组织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及选拔细则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条件

  1.汉语教师志愿者

  (1)招募对象:

  在读研究生、201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具有教学经验、掌握赴任国语言者、优秀在读研究生、党员及学生干部优先。

  (2)选拔条件:

  ①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③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水平或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④年龄在20岁至30岁之间;

  ⑤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有本条所述专长者优先。

  2.人数:

根据教育厅的名额分配,我校共招募15名储备人员。

  二、推荐选拔程序

    请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按照个人自愿原则,于 625前到行政楼401国际合作交流处报名,并提交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国际合作交流处统一上报江西省教育厅,经教育厅审核,最终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三、培训安排

培训期间,培训人员食宿费用由江西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培训时间拟定于2015822-31日,共80课时,具体以通知为准。培训师资将由省内对外汉语教学专家、外事专家等组成。

本次培训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授课。采取全天候、全封闭模式,集中强化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生试讲、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相结合。集中培训期间食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住宿安排在留学生宿舍,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培训期间由江西师范大学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培训结束前由我处统一组织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将获结业证书。

四、培训内容

序号

课程名称

1

志愿精神与汉语教师志愿者

2

教学与管理

3

教材与网络资源的利用

4

教学观摩与实践

5

当代中国国情与中华文化

6

中华才艺

7

能力拓展

8

涉外教育

9

跨文化交际与赴任指导

五、派出和待遇

目前,国家汉办在我省招募的赴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包括赴泰国、菲律宾、印尼、尼泊尔、柬埔寨、马达加斯加、法国等多个国家。培训后的学员作为我省赴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可自由选择拟赴任国家报名,经江西省教育厅确认推荐后,再由国家汉办组织考试选拔。

被国家汉办录取为汉语教师志愿者并派出的人员,将享受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实际派出待遇将以国家汉办相关文件为准。

  六、要求  

候选人被录取为储备人员后需签署承诺书,承诺珍惜学习机会,保证出勤率,并作为我省储备人员务必参加2016年国家汉办的赴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拔,擅自退出项目者将补交培训费,并被永久取消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启华       

电 话:07928313811   

邮 箱:international @ jj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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