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听取学生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在四个校区分别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2015年12月3日上午8:30,主校区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2、2015年12月4日上午8:30,浔东校区三楼会议室
3、2015年12月4日上午10:00,庐峰校区四楼会议室
4、2015年12月7日上午9:30,八里湖校区三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1、学校领导
2、学生工作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学生处、团委、宿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卫处、招就处、党(院)办、党委宣传部、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实验中心、信息中心、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财务处、国资处、校医院、国际合作交流处、浔东校区管理办、八里湖校区管理办、医学部)
3、学生代表(每个二级学院选派学生代表3人、校学生会信息传递部成员、学生校长助理)
院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