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秋季外语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我校培训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面上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人选。
二、培训人员条件
1.参加培训人员应为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2.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47岁(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本科毕业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外语专业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已达到合格的外语水平条件,不需参加培训。
三、推荐培训人员学科比例
为了积极推进国家留学基金委建立以科研合作和课题研究为依托,将项目整体规划与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合作有效结合的选派机制,请各单位结合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培养人才的需求推荐培训人选。
四、培训费承担办法
资助金额视省财政经费核拨数额情况统筹安排。
以下情况不予以补助:
1. 截至2016年6月30日,国家公派各项目已录取人员;
2. 参加本次外语培训考试未通过人员;
3. 参加本次外语培训放弃考试人员;
请各单位根据本院(部门)重点与急需发展学科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的需要,推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于2016年6月12日前将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发至国际合作交流处邮箱:international@jju.edu.cn,同时将个人申请表盖章件送至行政楼401室。
联系人: 朱小晶 8313811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