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结业生:
根据2016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精神,现组织2016届结业生第一次返校补考。现将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6届结业生。
二、考试时间:
2016年9月10—22日,具体课程及考试安排结业生需到课程所在学院网站查询。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9月5日-9月15日,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四、报名程序
1. 报名时请结业生携带身份证到教务处考务中心填写返校补考申请表。
2. 返校补考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批后凭申请表到课程所在学院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表中补考科目必须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规定的课程名称填写,联系电话务必准确无误,以便联系。
2.每门课程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学生须慎重考虑选择补考时间,并请考生按时参加本次考试,任何个人原因缺考所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 考生须凭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4.本次补考不及格、缺考或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学生,均按永久结业处理。
5.本次考试全部实行考生签到制度,各学院不得自行安排非毕业生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考试,凡违规安排学生考试的,考试成绩一律无效。
6.考试结束后由课程所在学院将成绩填写在补考申请表上并交至考务中心。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考试通知,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并要求考生做好复习备考准备。
教务处
201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