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的维修管理和物资采购工作,为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将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需要进行的房屋大修、装修改造项目和物资采购项目,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金额超50万以上的项目请于2016年9月15日前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其中房屋大修填报《房屋维修申报表》,装修改造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需单项以请示件形式报送校行政分管校领导批示同意后交国资处。(逾期原则上不予以立项)
装修改造项目需注明经费出处并附书面详细方案。
物资采购项目需注明经费出处、代码、联络人及电话。如需使用学校办公家具经费需报送分管财务校领导批示。
国资处
2016年9月8日
上一篇:关于濂溪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的通知
下一篇:九江学院工勤岗位申报技师符合条件人员公示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Email:jjuxb@jju.edu.cn 邮政编码:332005 招生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Copyright © 2020 九江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赣ICP备10004574号 赣公网安备360402020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