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学院关于开展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九院字[2016]81号)要求。自2016年9月21日起正式启动路面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非九江学院人员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不得进入校园。
二、所有在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使用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
三、教职工(含聘用员工)一律凭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通行证出入校园。
四、校内生活区、教学区禁止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进入及停放,所有人员(包括教职工、聘用人员)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要求停放在区域外指定停车区域。
九江学院限摩禁摩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2日
上一篇:关于召开9月份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校运会田径比赛报名的通知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Email:jjuxb@jju.edu.cn 邮政编码:332005 招生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Copyright © 2020 九江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赣ICP备10004574号 赣公网安备360402020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