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要求,6月底进行机关作风建设“流动红旗”评比和“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机关处室、教辅单位、后勤服务集团和二级学院对照下发的《九江学院关于深化校风建设的意见》和《九江学院深化作风建设“流动红旗”评比方案》,写出本学期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总结,填好自评表(附件1),在6月25日前将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总结及作风建设自评表交组织人事部,电子稿可发送至kxfzg@jju.edu.cn。
二、各机关处室、教辅单位、后勤服务集团和二级学院对照《关于开展文明服务、评选“微笑服务之星”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条件,推荐一名“微笑服务之星”候选人,在6月25日前将“微笑服务之星”申报表(附件2)报组织人事部。
三、6月30日,学校组织“流动红旗”服务对象测评会和“微笑服务之星”推荐会,学校将全面考核评比,产生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流动红旗”机关组三面、二级学院组两面和十名“微笑服务之星”。
附件1:九江学院深化机关作风建设部门自评表.doc
附件2:微笑服务之星申报表.doc
组织人事部 机关党委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