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市人社局转发的《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116号)通知精神(具体文件见附件),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技能人才。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省内所在行业具有绝技绝活,能够解决生产实践工作中具体问题,并能够带动本产业技术革新和进步,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传统产业行业中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且具有较高知名度、产品得到社会公认的技艺人才和工艺美术人才。
3.“能工巧匠”所属职业(工种)为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内的,必须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称系列不在此评选范围内。
三、表彰奖励
1.“能工巧匠”获得者由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西省能工巧匠”荣誉并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人民币3万元(免税)奖励。
2.对“江西省能工巧匠”获得者,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范围内的直接授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申请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培训类政府资助项目时,符合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填写《江西省能工巧匠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申报人的事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以及主要技术成果、重大发明创造证明等,并以2012年后的近五年情况为主要依据)。
2.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组织落实相关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相关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七份)报至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北409),电子稿发送到812328151@qq.com。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13960
组织人事部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