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自4月1日《九江学院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明显顺畅。但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进行进一步规范与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校内目前尚未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的各有车单位及人员及时到校保卫处办理校内车辆通行证。
2、本校公、私车辆进入校园,须主动出示校内车辆通行证;非本校机动车进入校园须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许可后进入校园;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
3、各类车辆进入校园后均须遵守《九江学院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依规定行驶与停放。
4、规范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是保证师生出行安全的前提,也是保障校园安全的需要,请广大师生员工予以配合与支持。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保 卫 处
二O一O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