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文件精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应按规定接受教师资格专业培训,并参加江西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两科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合格证书。日前,江西教育厅下发了《关于2010年全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0]4号),根据该文件精神,从2010年开始,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并实行计算机考试。今后每学年安排两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一次认定,形成制度。2010年秋季和2011年春季各安排一次教师资格认定“两学”考试,两次考试合格成绩均可作为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为让我校大学生了解教师资格证考试,提高我校大学生认定教师资格证的通过率,促进我校大学生的良好就业。应广大考生的要求,师范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将启动2011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两学”考前辅导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有志取得各类教师资格的我校专科大二、本科大三的在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
二、报名时间:4月1日-4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址:主校区厚德楼323室; 浔东校区办公楼309室。
四、报名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照各1张。
五、培训课程:
课程名称 |
授课内容 |
备注 |
教育学 |
教育学基本概念、教育基本规律、教学论、课程论等 |
考试为标准化试题,计算机考试 |
教育心理学 |
教育心理学基本概念、学习心理、教学心理等 |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
面试规则、教师备课、说课训练、骨干教师示范等 |
属于面试内容。
面试地点设在本校 |
六、辅导教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指定大纲与教材自愿购买,我办也可代为订购,费用据实收取; 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为准。
七、授课时间:5月15日开始,全部利用周末授课,不影响正常上课。
八、授课地点:九江学院主校区,具体安排敬请关注校园网5月初通知。
咨询电话:8334085(主校区);8552716(浔东校区)。
联 系 人:万老师 杨老师
当前,大学生就业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国家下决心要大力解决的问题。而教师职业相对稳定等多重因素,教师职业的光辉前景使教师职业成为热门。
教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欢迎广大有志青年积极投身祖国的教育事业!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