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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0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0日 10:28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九人字[2010]8号文件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93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10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推荐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对象为:省级以上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省级以上科研基金资助者、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省、市及省有关部门(行业)主要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博士后以及其他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作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其学术、技术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  
  3、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在产品研发和自主创新中,勇于突破,积极进取,取得显著的业绩。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机关以总支为单位推荐。
  学校将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择优选拔,并按照九江市人事局下达的推荐指标,向九江市人事局推荐2-3名候选人。

  五、报送材料: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综合报告1份。主要内容为:选拔的程序和主要做法及有关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请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不要装饰,将电子表格发送至以下邮箱:
szk1901@163.com。 
  3、候选人登记表中重要内容的辅助证明材料1份。应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有职称的复印件,国内外重要学术团体任职证明,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和获基金资助证明,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科研工作主要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及年利税财务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装订一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材料不退回。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4月6日前将推荐对象材料送交组织人事部师资科。 
  联系人:朱俊松 ,联系电话:8334065 

  附件: 1、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推荐表.doc 
     2、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xls






                  党委组织人事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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