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
近期,校园内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随意停放的现象较为突出,既影响了校园环境,也造成交通安全隐患。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校内道路畅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各类车辆在校内停放进行规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校内公车及教职工私家车进入校园后,一律按规定停放在学校规划的停车位内,不得随意停放。
2、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由门卫提醒在校内规定的停车区域规范停放。
3、对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属校内公车及教职工私车的,由保卫处巡逻人员通知或贴牌告知车主移车;属外来人员的车辆,由保卫处巡逻人员设法现场教育并规劝其离开违章区域,停放至指定停车位。
4、对屡次违规停车又不接受管理的车主。属校内教职工的,将进行登记并告知其所在部门,由部门进行教育并纠正其行为,必要时将视情节进行经济处罚;属外来人员车辆的,将视情节请交警部门协助处理。
5、浔东校区、庐峰校区车辆停放待停车区域规划后进行规范。
6、本通知下发后,请各部门将要求及时告知所属师生员工。
校长办公室 国资处 保卫处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