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国家建设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我国和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0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含“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以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及选拔简章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按照《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要求,认真做好公费出国留学申请选拔的宣传工作,向师生员工发布选拔简章与公派出国留学选派信息。
二、自2010年1月10日起,省教育厅公费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将提供有关咨询,联系人:杨水红,电话:0791-8638369。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2010年2月28日至3月15日受理报名材料。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通知申请人员抓紧时间准备,并整理好申请材料于规定日期内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报送申请材,逾期不予受理。非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需一式三份,另需附个人申请书和本部门负责人签发的推荐函。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国家留学网(
www.csc.edu.cn)上发布《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等资料和信息。请申请人在国家留学网查询具体信息并按有关项目从留学网下载申请出国留学的表格,按规定填写表格,准备申请所需材料。
四、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公费出国留学资源为本部门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对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合格条件或申请条件的业务骨干申请访问学者及高级研究学者,所在部门可重点推荐申请,学校将为其出具重点推荐函。
五、2010年受理类别分为研究生项目及非研究生项目。研究生项目的申请对象仅包括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研究生和应届毕业生,委托培养及在职生不予考虑;大学教师只限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使用非学生类申请表,申报研究生项目使用学生类申请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把好对申请人员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审核关,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按类别申请(研究生或非研究生),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学历、职称、科研课题、成果、论文等)是否真实,并为申请人员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须针对申请人个人情况如实填写,不得机器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及时开展此项工作,掌握本单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并尽快将申请工作的有关信息反馈给国际合作交流处:学校外专楼203室,联系人:吴滔,电话:8337982。
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