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寒假将至,现将寒假前借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读者请注意:为了丰富你们的寒假生活,凡在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份借阅或续借的图书,可在2010年3月15日前归还,不算逾期。2010年3月份以后(含3月份)借阅或续借的图书将恢复正常借期,借期仍为30天。
二、即将毕业的读者请注意:考虑你们在外实习,凡在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份借阅或续借的图书,可在2010年6月30日前归还,不算逾期。2010年2月份以后(含2月份)借阅或续借的图书将恢复正常借期,借期仍为30天。
三、教职工读者请注意:若您所借图书的应还日期正好在寒假期间,系统会自动将其调整到2010年3月15日归还,您也可在图书到期前30天内登录图书馆网站进行续借。
请读者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