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九江学院关于“教学名师”工程建设若干意见》(九院字[2006]173号),学校决定开展九江学院第二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符合推荐条件的行政兼职人员,由其所任教的二级学院负责推荐。
二、推荐、评选名额
1、推荐名额分配办法:本次推荐名额以各二级学院在编在岗的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为基数,按照5%的比例进行分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2、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教授或副教授职务,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2007年9月至2009年8月,直接面向本、专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300学时(其中本科教学工作量应占一半以上)。
3、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学术造诣高,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
4、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学生评价优秀或满意率90%以上。
5、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为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四、评选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初评,并向校党委组织人事部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3、学校对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经评审委员会按照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出最佳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校予以表彰。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址
请各二级学院于2009年12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校党委组织人事部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①九江学院第二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4);②九江学院第二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一份原件;电子版一份);③候选人的电子资料(见附件3);④候选人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报送地址:校党委组织人事部师资科。
联系人:朱俊松 电 话:8334065;
Email:szk1901@163.com。
附件:
1、附件1第二届九江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doc
2、附件2第二届九江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3、附件3候选人的电子资料.doc
4、附件4第二届九江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xls
组织人事部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