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各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印发的《各单位、各部门2018年度工作考评办法》(九院党字〔2018〕70号)有关要求,在机关教辅部门评选出本年度在管理和服务方面表现最突出的10名干部职工,授予“优质服务标兵”荣誉称号。为做好2018年度优质服务标兵评选工作,请各机关、教辅部门根据以下评选标准,推荐1名优质服务标兵候选人,填写《九江学院2018年度优质服务标兵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至组织人事部。
优质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综合素质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务质量优。积极主动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热情,办事周到,服务对象评价较高。
3.办事效率高。对分管的工作、承办的事情、师生反映的问题,解决及时、处理得当,工作效率高。
4.工作业绩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5.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学校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模范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十不”要求,主动改进作风。
党委组织人事部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