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分别制定了《2019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责任书》和《2019年度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
请各单位安排人员到保卫处(校综治办)办公室领取综治(维稳)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各一式二份。责任书领取后由本单位综治、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综治第一责任人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为行政主要负责人),于4月10日前各送交一份留校综治办存档,另一份由责任单位留存备查。
根据有关规定,各责任单位内部必须逐级签订责任书。年终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将对各责任单位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及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校综治办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