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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10:37浏览次数:

各单位:

 

  接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全省推荐名额为49名(其中5名为学科教学论教师)。该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选派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拔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以排序方式上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

  2.为提高录取率,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deu.cn),查找接受访学学校和导师,并与导师进行沟通了解,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2)。

  3.选派单位将填写好的纸质版《一览表》1份、《推荐表》2份于4月15日报送至师资科(行政楼北409室),并将《一览表》《推荐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zyj@jju.edu.cn,逾期不受理。

  4.学校将与录取的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

  四、工作要求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选派单位要从教师队伍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推荐合适人选,并加强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鼓励他们积极参与重要学术活动、重大项目研究等,为其尽快成长为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条件。

  五、联系方式

  周老师,电话:8333960。

 

 

  附件: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需盖学校公章)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组织人事部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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