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接九江市医保局通知,对我校2018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自负部分较重(在医疗保险范围内自负部分)的参保教职工给予二次补助,具体事宜如下: 一、二次补助对象 2018年度内住院医疗费中自负部分范围内超8000元及以上参保职工。 二、二次补助标准(按2018年度内累计支付原则计算)
个人负担医疗费(元) |
二次补助比例(%) |
8000---10000部分 |
30 |
10001---20000部分 |
40 |
20001以上部分 |
50 |
三、二次补助所需材料与办理流程 1、符合二次补助条件的教职工需提交2018年度内所有住院费用结算单。 2、同时需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3、由校医院工作人员送到九江市医保局办理。 4、经医保局审核通过后报回的二次补助费用将汇入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二次补助申报时间 1、2019年5月6日到6月21日每周二、四上午校医院四楼办理。 2、逾期需办理的请自行到九江市医保局大厅办理(九江市龙山小学对面)。 五、咨询电话: 市医保局 8586309 校医院 8337195 校医院 2019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