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
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学科分类
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
三、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 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申报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 本次报奖实行限项申报制。(我校申报指标15项)
3. 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无须匿名)。
4. 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8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7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 电子版文档:《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由各学院统一填写并发送至:442862481@qq.com。
6.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相关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评奖办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9年6月10日,统一将本学院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337993
科研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