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财字【2020】12号文件精神,以及九江学院关于毕业生离校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就2019-2020学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法
1、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依据相关规定学校决定不再收取本学期住宿费。凡已交清2019-2020年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全部按一半标准退费。
2、留学生按照国际交流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退费方式
1、2020年毕业生的住宿费经财务审核后全部以转账方式打入学校发放的建行龙卡。如有遗失请毕业离校前在财务处网站上登记补办的建行卡号。
2、非毕业生的住宿费全部自动冲抵下学期(半个学年)住宿费。
三、退费时间
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未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不在本次住宿费退费范围。
2、未收到住宿费退费的毕业生可咨询财务处核算科,联系电话:0792-8337186
财务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