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省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地方合作项目,现将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
地方合作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选拔。由学校按分配名额(我校今年有5个名额)推荐申请人选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参加评审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留学人员。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1、申请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基本申请条件和类别条件。
2、申请人员应符合申报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业务骨干并获得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员请在2020年5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报名指南”填写申请表(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并请于5月1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申请表。5月11日上午11:50前请将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后请所在部门或学院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另打印一张空白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行政楼北402室),上交材料请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及顺序整理好,无需装订。
四、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地方合作项目申请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五、经费承担办法
录取人员地方合作项目配套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六、有关要求
1、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取消。
2、留学人员应选择教育科技水平高的国家和学校留学。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方邀请函邀请时间应在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间。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313811,13755272022
地 址:行政楼北402室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