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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九江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5日 19:49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应急预案的专家评估及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提高我市的环境应急管理决策水平,根据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九江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的函》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专家组建九江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征集范围及专业

 

    全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专家库拟由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化学品和危废处理、卫生和饮用水安全、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评估、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化学、化工、医学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二、入选条件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并能够按照有关要求严格保守秘密。

 

    2. 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3. 具有高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具有较丰富的环境应急现场处置经历和一定的管理经验。对我市紧缺类人才且现场处置经验丰富的,可不受职称、工作年限限制。

 

    4.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各类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相关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5. 发生环境应急事件时,服从安排,愿意(义务)在一线应急。具有奉献精神,志愿牺牲节假日和个人休息时间参与应急处置。

 

    三、程序和步骤

 

    专家库专家采取学校推荐(在职人员)或者个人申请(退休人员)方式向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对提出申请的专家人员进行遴选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结合我市环境应急处置特点及行业、专业专家数量需要确定专家名单,并予以公示。

 

    参选人员须填写《九江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登记表》,本人签字后扫描,于2020年4月3日前连同职称/职业资格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569289434@qq.com)。

 

    附件:九江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登记表

 

 

科研处

2020年3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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