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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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迟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3日 14:02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所: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373.htm。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调整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调整如下:

 

一、推迟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接收截止日期

 

    我校网上申报工作截止时间延后至2020年4月12日16时。请各申报人在4月12日16:00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特别提醒各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注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0年项目申报指南中新的限项规定(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sqgd/),在申请书提交之前仔细核对每份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是否超项。

 

    2019年到期结题项目的电子结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延后至2020年4月10日16时

 

    二、在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并对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接收。

 

(一)申请阶段无纸化。

 

    1. 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盖有九江学院公章的说明材料扫描件。

 

(二)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提交。

 

    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可暂时不提供纸质结题材料。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在4月1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请向科研处提交情况说明,待科研处核实后向国家自然基金委提出延期申请。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因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无法在4月12日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请于2020年4月12日16时前,向科研处提交情况说明,待科研处核实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系统,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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