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学校2020年度工程和采购项目财务预算,财务处已于2020年9月23通知各归口管理部门,请各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九江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九江学院预算编制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及部门2020-2022年支出规划的通知》九财预[2019]10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始2020年财务预算的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总体要求。
1、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厉行节约。
2、对于公用经费、运转类经费等费用性支出,在保障各项教学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2020年九江学院财务预算编制申报。
(一)收入预算编制。财务处牵头编制收入预算,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配合。
(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运转类经费等支出预算申报。
1、各学院、部门在2019年支出预算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原则及总体要求进行申报。填列《2020年度费用性支出预算申报表》(见附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务处。
2、归口管理的经费预算(包括实验室维持费、学生活动经费、实习见习经费、体育维持费、就业经费、小修费),各学院、单位提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综合平衡,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处。
3、工程和采购项目财务预算,按9月23日通知要求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报财务处。
(三)报送说明。
以上需报归口管理部门的,报送时间由归口管理部门确定并通知各学院、单位。
以上需报财务处的,请各学院、单位、归口管理部门于2019年11月1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财务处汇总。联系方式:财务处计划科:高传昌、熊立波,电话8310190。电子邮箱67472926@qq.com。
附表:《2020年度费用性支出预算申报表》
九江学院财务处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