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九江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九江学院预算编制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九江市财政局九财预[2020]10号文件《九江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及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的通知》以及九江学院印发《关于严把支出关口、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始2021年财务预算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及总体要求。
1、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厉行勤俭节约。优先安排人员经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归并零星分散、内容交叉的项目,突出重点。
2、对于公用经费、运转类经费,在保障各项教学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3、对于项目类经费,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项目评审论证;加强计划性和预见性,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的发展重心和轻重缓急,压缩非急需、非刚性项目,保障学校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申硕评估等重点项目。
4、凡是涉及新校区建设和老校区修编项目,工程和物资采购预算均需单列填报。
二、2021年九江学院财务预算编制。
(一)收入预算编制。财务处牵头编制收入预算,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配合。
(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运转类经费支出预算编制。
1、各学院、部门在2020年支出预算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原则及总体要求进行编制。填列《2021年度财务支出预算申报表》(见附表一)。其中:非归口管理的经费预算(如日常经费)直接报财务处。
2、归口管理的经费预算(包括实验室维持费、学生活动经费、实习见习经费、体育维持费、就业经费、小修费),各学院、单位提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涉及人员经费的(包括:班主任津贴、教学科研奖励等)由归口部门向人事处申报汇总。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综合平衡,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由归口管理部门一并报财务处。
(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项目支出包括基建、大修改造、购置(图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及软件等)等支出,具体由基建处、国资处、实验中心、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
其中:实验中心负责教学科研等仪器设备采购(主要是实验室建设项目),基建处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图书馆负责图书购置,后勤管理处负责水电维修改造、电力增容等项目,国资处负责大修及家具采购项目,各学院、单位其它项目支出提前向国资处申报项目支出计划。
以上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项目充分论证,综合平衡,并按轻重缓急排序。其中,由2021年学校预算经费安排的项目,经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在《2021年度财务支出预算申报表》中反映填列。
三、财政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计划申报。
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编制原则及总体要求,填报采购及工程项目申报表(包括2021年学校预算安排以及其他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以前年度预算及其他专项资金已安排未实施的项目,见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由招标办确认是否政府采购后,再由分管校领导签字报财务处。
四、历年项目经费的清理。
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要求,对于两年以上项目(科研、学科、教改、工程、采购等项目)结余资金应予收回。对于不足两年的结转项目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请对上述项目进行清理、清查。
对于历年项目经费沉淀较多的部门,2021年预算学校将减少该类项目的经费安排或收回之前的项目经费重新安排。该类项目主要包括:实验室建设项目、大修项目、水电维修改造项目、图书家俱及设备采购项目、学科建设项目、超期的教科研项目等。
五、报送说明。
以上需报归口管理部门的,报送时间由归口管理部门确定并通知各学院、部门。
以上需报财务处的,请各学院、部门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财务处汇总。联系人:高传昌、熊立波,联系电话8310190。电子邮箱67472926@qq.com。
附表一:《2021年度财务支出预算申报表》
以下附表仅由基建处、国资处、实验中心、图书馆、后勤管理处等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附表二:《2021年度设备、图书、家具、服务等采购计划申报表》
附表三:《2021年度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维护及装饰装修等工程计划申报表》
附表四:《以前年度已安排预算的设备、图书、家具、服务等采购计划申报表》
附表五:《以前年度已安排预算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维护及装饰装修等工程计划申报表》
九江学院财务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