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平台:
为全面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争取在国家级、省级科研成果奖励方面取得新突破,科研处拟开展科技(社科)成果奖培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校科研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2.拟申报成果为省部级九江学院应为第一承担(或完成)单位,或成果负责人为九江学院科研人员(第一完成人)。
3.在科研及成果转化中,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理论或技术成果,或相关成果在产业中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成果转化效益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冲击目标奖。
4.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近年取得标志性科研成果。
5.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申报,推动学科交叉。
二、申报程序
1.教师填写《九江学院科技(社科)奖培育登记表》(附件)报所在学院及平台。
2.经二级学院(平台)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育成果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交科研处。
3.请于11月20 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2862481@qq.com。
4.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337993
附件:九江学院科技(社科)奖培育登记表
科研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