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及《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要求,2020年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汇算清缴。
经税务局统计,截止2020年6月09日10时,我单位教职工及外聘劳务人员仍有402名未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汇算清缴,请尽快申报。逾期申报的将会对个人征信造成影响,同时如有补缴税金情况,税务部门将对未缴税金部分征收滞纳金并处以罚金。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6月9日
上一篇: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公共、专业机房教学软件安装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1年度江西省科技厅征集“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选题的通知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Email:jjuxb@jju.edu.cn 邮政编码:332005 招生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Copyright © 2020 九江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赣ICP备10004574号 赣公网安备360402020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