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积极响应一流课程“双万计划”,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
确定对《机械设计》等58门共五类课程进行立项建设,其中,线上课程2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30门、线下课程20门、社会实践课程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3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建设目标
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以一流课程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建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让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围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以新思维、新内容、新方法建设高阶性、创新性和有挑战度的“金课”。
三、建设标准
立项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应以《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指导,结合《九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优化教学内容,加强课程思政,创新教学方法,完善课程评价,注重过程管理,不断推进课程改革创新。
为激发学生学习动力,立项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形成性考核办法,强化课程过程性考核与评价。具体参照《九江学院关于实施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附件3)实施。
四、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本次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期为1~2年。即2021-2022和2022-2023两个学年。建设期内,实施相应课程教学改革至少满两个学期,且课程负责人须承担完整的两学期课程教学任务。
2.中期检查:立项课程实施教学改革满一学期后,参加教务处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主要采取督导专项听课和查阅资料(包括重构后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教学设计样例、课程教学教研情况、线上教学资源建设情况、学生在线学习数据、形成性考核实施情况等)的方式进行。
3.项目验收:立项课程实施课程教学改革满两个学期后,参加学校验收(申报书格式同省级认定一致)。对未通过验收的课程项目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被撤销立项的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学校将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认定。建设期内通过省级一流课程认定,视同已通过学校验收。
五、经费支持
1.学校根据立项课程学分及建设形式,按以下标准资助建设经费:
(1)线上课程(即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费不超过4万元/学分(含视频制作费);
(2)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费不超过0.5万元/门(不含课程资源引进费用);
(3)线下课程,建设费不超过0.5万元/门。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启动经费4万元/门(所在二级学院,要有充足的课程建设经费投入,确保课程的建成和使用)。
(5)社会实践课程,建设费不超过2万元/门;
2.学校将立项课程建设经费拨付至各二级学院,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弄虚作假、虚列虚报。
六、其他要求
立项课程负责人制定课程建设计划和方案,填写《九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4),经学院审核后,于2021年9月1日之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课程科,电子版发送至874263892@qq.com(要求提交word版任务书,并且按照“课程类型-负责人名称-课程名称”进行规范命名,按学院汇总发送)。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各二级学院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单位,要对照各课程项目建设任务书,加强过程检查与考核,通过组织专家听课、查阅教学文档等形式,对各课程的改革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指导与督查。对于此次未立项的课程,各二级学院要给予持续指导与培育,继续完善课程体系建设,以有效支撑专业建设。
附件:
1.《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九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3.《九江学院关于实施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
4.《九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项目建设任务书》
教务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