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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西省教育评价改革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作者: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2日 16:35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推荐江西省教育评价改革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我省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服务,推动教育评价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拟成立江西省教育评价改革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评指委”)。现就我校推荐评指委委员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指委主要任务

评指委是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我省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提供指导咨询、协调服务的专家组织,主要任务是:

1.协助统筹协调、指导推动、督促检查全省各地高校、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精神和《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要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

2.协助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为全省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建议、评估,总结推广改革工作先进经验。

3.协助开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学习培训、前瞻研究、评价指导、工作研讨、问题研判等理论与实践工作。

4.协助组织开展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及政策宣讲,凝聚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思想共识。

5.承担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委员推荐标准和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委员人选应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能够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总体方案》精神,自觉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

3.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教育评价改革等相关领域业绩较为突出。

4.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谨务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以在职在岗人员为主,身体健康,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评指委工作。

三、推荐及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江西省教育评价改革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详见附件),于6月17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推荐材料(含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熊焘 电话:8337987

邮 箱:46157823@qq.com

附件:江西省教育评价改革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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