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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二批“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宣传推介对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7:36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印发<江西省 “ 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 ” 宣传推介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5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挖掘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示新时代我校优秀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努力营造争当“四有”好老师的浓厚氛围,学校将开展第二批省级“好老师”宣传推介人选的活动。请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本次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围和标准

(一)推介范围:

1.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未承担一线教育教学任务的校级领导不予推介,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的先进典型原则上不重复推介。

2.对曾获得九江学院“立德树人楷模”称号或“师德师风标兵”称号的教师优先推介。

(二)推介标准: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阳光健康,积极向上,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无违法违纪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爱岗敬业,创新开放,能紧跟时代要求,积极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教育管理,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教学科研能力突出、服务社会好,深受广大学生、家长、同行、社会普遍推崇和尊重。

4.关心学生学习、关怀学生生活、关爱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人格,善于与学生沟通,无私奉献,成为指导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5.坚守教育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一线,个人经历和事迹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符合国家、社会的价值导向,具有代表性、时代性。

二、推荐名额和时间

(一)学校将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2-3名。各二级学院或部门限推荐1名,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报。

(二)推荐人选有关材料(见附件1)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一号行政楼北101室,咨询电话:8334065),材料电子版发送至77542973@qq.com。逾期不报的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推荐程序

(一)基层推介:各单位各部门自主制定寻找、推选“好老师”的具体活动方案,结合学生评教、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等活动,通过学生推选、家长评议、个人自荐、组织审定、网络评议等多种方式推选 “好老师”人选,经政审后,多渠道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

(二)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审核推荐人的材料和资格,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推荐名单。政审合格后,报校党委审核。

(三)网络公示:入围候选名单及材料将在校园网予以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省级评审:省组委会从专家、教育管理者、优秀教师、在校学生和新闻媒体中随机选择评委,择优遴选出有代表性、共识度高的省级“好老师”人选,经公示后组织宣传推介。

四、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宣传推介活动是我省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展示我省优秀教师的好形象,有利于弘扬高尚师德正能量。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进行宣传发动,努力将身边更多优秀且平凡的“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挖掘出来,要利用多种方式同步广泛宣传 “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主要事迹,加大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树好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

(二)要突出一线在岗教师。选宣传推介对象时,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教师的原则,推荐人选的经历和事迹应真实可靠,富有感染力,具有鲜明的特点、亮点和闪光点,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体现时代性和导向性。

(三)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通过学生推选、个人自荐、组织审定等方式,发扬民主,坚持标准,自下而上深入挖掘充分体现广大学生意愿、赢得广大学生认可的“好老师”人选。

附件:

1.材料报送须知

2.“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宣传推介对象汇总表

3.江西省“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推荐表

4.宣传推介对象详细事迹材料示例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校工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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