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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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19:02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25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21]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 按《九江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九院字[2018]1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校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二、网上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仍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个人系统账户由相关职称评审分委会创建(机关申报人员按申报专业归口到相关职称评审分委会)。

申报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无效业绩不要上传。

(一)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之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1年12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非全日制获得的硕士学位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注册验证,并截图上传(注明账号和密码)。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在编人员需上传首次兑现现职称待遇的《工资变动审批表》;

2.非在编人员需上传学校聘任文件。

(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栏中选择社保参保地,系统将自动关联社保参保。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教学质量评价、年度考核材料等)。

(六)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SCI、EI(期刊)、SSCI、A&HCI等收录的论文需上传权威检索机构开具的收录报告(含分区情况),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七)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科研处或教务处公章。横向课题还需上传财务处开具的经费到账证明。

(八)业绩成果-专利材料

1.上传的专利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水平高低排序;

2.专利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专利”栏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索验证地址”栏目。

(九)业绩成果-奖项和荣誉材料

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排序。

(十)业绩材料-其它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

三、审核推荐

加强对论文、课题等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具体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申报人须按上述文件的要求准备材料,并填写上传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上传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一栏)。

申报人的业绩材料汇总以后,以各职称评审分委会为单位,将由科研处、教务处、发规处、图书馆及人事处会同审核。未经审核的材料一律不得录入系统。

(一)各职称评审分委会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填写《九江市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工作业绩和获奖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上传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一栏)。

(二)各职称评审分委会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时间安排

(一)9月底之前,各职称评审分委会务必完成申报人员个人账户创建、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相关材料的审核及上传,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第一轮公开展示。

(二)10月底之前,各职称评审分委会完成初评推荐,并公示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报送初评推荐结果及申报类型汇总表(见附件3)到人事处。

(三)11月上旬,人事处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第二轮公开展示,并将评审方案向省人社厅报备。

(四)11月下旬,学校召开职称评审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向省市人社部门报备,完成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的规定,申报费用为:1.正高级:高教系列300元/人,非高教系列350元/人;2.副高级:高教系列300元/人,非高教系列350元/人;3.中级150元/人;4.答辩费1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人员)。请各职称评审分委会将申报人员职称费用收齐,统一报人事处职称科审核后,交学校财务处。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申报工作。

人事处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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