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单位:
为加大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更好地为学校科研、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服务,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经实验中心提请2021年9月17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分析测试中心自2021年10月1日(含)起,针对本校在岗教师承担的署名为九江学院的各类科研项目以及指导本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科竞赛等实验的样品测试业务,暂停收费。分析测试业务流程与管理仍按原定制度执行(详见http://218.193.238.172/cszx/index.aspx)。
2021年9月30日(含)之前产生的测试费用按原标准如期收取。
特此通知
实验中心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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