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度省级、校级教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参与本次结题鉴定的项目为已完成研究周期、达到预期目标的省级、校级教改课题。
二、结题形式
1.省级教改课题采取平台申请、提交纸质结题材料、结题答辩形式结题;
2.校级教改课题采取提交纸质和电子结题材料、专家评审形式结题。
三、结题材料提交要求及各阶段工作安排
1.省级教改课题
(1)结题材料制作规范请参照附件1中的《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程序规范》。
(2)各阶段工作安排:
① 12月1日起省教改平台开放结题申报权限,课题负责人可登陆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http://jgkt.jx.edu.cn/jxedu,申请结题资格(详细操作见附件2)。同时向教务处教改科(二号行政楼507)提交纸质结题材料(A4纸双面打印、编制页码并汇编成册,一式三份),主要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含相关文件、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等),结题材料相关要求及有关表格见附件1;另提交《江西省教改课题结题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不要装订)。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2月3日下午5点前。
② 12月5日前,教务处根据提交的纸质结题材料情况,在省教改平台上赋予课题负责人结题资格。
③ 12月6-7日,获得结题资格的课题负责人进入平台提交结题材料。
④12月中下旬组织结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校级教改课题
12月3日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一份(含有签字盖章的需要提供原件或者原件复印件),电子结题材料以“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打包发至89148978@qq.com。结题材料主要包括结题材料清单、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已发表论文的扫描件或成果采用证明等,相关要求及有关表格见附件3;另课题负责人提交纸质《九江学院教改课题结题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不要装订)至教务处教改科(二号行政楼507室)。
四、其他
根据《关于印发<九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九院字〔2020〕4号):课题研究过程中需对研究周期、参与人员等作调整、变更的,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未能按期结题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省教改课题延期按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校级教改课题可至多延期2次,每次延期至多1年。需要调整的请于11月15--25日根据要求提交申请,省级教改课题还需要登录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进行填报,课题调整相关要求及有关表格见附件4。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311017
附件1.省级教改课题结题材料制作参考资料
附件2.提交结题信息使用手册
附件3.校级教改课题结题材料制作参考资料
附件4.课题调整相关要求及有关表格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