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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九江学院2018~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7:02浏览次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2020 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下发的《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细则》及《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过度与衔接,现就开展我校2018~2021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涉及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称

2018~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16个):

2018年(3个):金融工程、翻译、应用心理学

2019年(1个):化学

2020年(6个):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休闲体育、

物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助产学

2021年(6个):环境生态工程、风景园林、网络与新媒体、智能制造工程、生物制药、跨境电子商务

二、申报书填写

请各相关学院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附件2)《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合格评估实施办法》(附件3)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组织人员认真填报《江西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4)。《简况表》WORD和PDF版本文件命名为:江西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专业名称(示例:江西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金融工程)。

三、支撑材料

准备有关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含招生简章,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规划、培养规范及管理、质量保障等必要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一律采用PDF电子版报送。支撑材料单独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支撑材料(示例:020302金融工程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内部具体文件命名为:材料1+材料材料名称(示例:材料1: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校内评审

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细则》,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校内公示

通过校内评审的授权专业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进行评审。

六、其他要求

1.《简况表》填报格式:见附件4内置格式要求。

2.报送文件规范:一级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示例:11843九江学院020302金融工程),内含《简况表》、支撑材料(单独压缩为一个文件夹)。

上述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涉及到的工作相关电子稿(WORD和PDF)和纸质稿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606室,电子邮箱:40797783@qq.com,联系人:卢老师,电话:0792-8337987。

 

附件1:九江学院2018-2021年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附件2: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

附件3: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合格评估实施办法

    附件4:江西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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