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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九江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14:06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九江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留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留学生此条可作参考)。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优良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品质,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物事迹真实、突出,具有积极向上的教育意义。

3.符合候选人推荐类别的相应要求。

4.候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1年度。

三、候选人推荐类别及要求

“大学生年度人物”共分十种推荐类别,具体要求如下:

1.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2.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3.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5.诚实守信类:遵纪守法,拾金不昧,以诚信取信于人,对他人给予信任。

6.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7.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8.乐于奉献类:富有理想,贵在行动,爱岗敬业,克己奉公,甘于寂寞,坚守底线。

9.多才多艺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10.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按照“师生提名→二级学院、各单位推荐→公示投票→评选委员会评审→学校党委审定→公示”的程序进行。

1.各二级学院、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师生自由提名。

2.各二级学院综合师生提名情况,对照评选条件对被提名的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完善推荐材料,填写《九江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附件一)和九江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汇总表(附件二),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盖章后,于2021年12月18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及相应支撑材料一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213办公室  江老师。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版(含被推荐人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1张)同时发送至邮箱511487910@qq.com和jjxytw_1@126.com。

3.2022年3月22日前完成公示、投票。

4.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召开评选委员会议,认真审核候选人推荐材料及公示投票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若干名入围人选。

5.学校党委会审议入围人选,确定表彰名单并公示一周。

五、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认真组织提名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严格筛查,择优推荐,保证候选人质量,确保获评人员实至名归。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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