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四届江西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院校设置工作,加强对高等学校设置的宏观管理,江西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将于2022年初进行换届。现就我校推荐第四届江西省高评委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评委专家人选推荐标准和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高评委专家人选应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
1.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长期从事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高等学校管理实践的工作经验,有胜任高评委专家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够把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同高等学校设置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初聘专家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所推荐的专家人选,应能保证从事高评委考察、评议等工作所需的精力和时间。
二、推荐及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第四届江西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于2021年12月13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呈至电子版发至厚德楼606,联系人:熊焘,联系电话:8337987。
附件:第四届江西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