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社会各界倾情教育的仁心善举,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时代风尚和“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师以从教为乐、民以助教为荣”的浓厚氛围,决定开展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推选对象
全省范围内从事教育、参与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推进江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及团体。
(二)推选条件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坚定,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事迹特别突出者可放宽为5年以上),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的个人或团体,事迹具有典型性和榜样示范作用,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扎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默默奉献于乡村教育事业,甘为人梯,不计得失,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忠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在教学改革、教书育人等方面特色突出、成绩显著,具有一定影响力。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彰显红土地上人民教师传承红色基因、不畏艰难险阻的创新意识和攻坚精神。
(4)长期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作风优良,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
(5)把教书育人作为终身追求,不管是在岗还是退休,不管是在校内还是校外,不管是对自己的学生还是对社会的学生,始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二、推选方式及名额
学校将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2名。各二级学院或部门限推荐1名,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报。
(一)基层推介:各单位各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发扬民主,接受监督,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二)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审核推荐人的材料和资格,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推荐名单。政审合格后,报校学校审核。
(三)网络公示:入围候选名单及材料将在校园网予以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方式
推荐人选有关材料(见附件)请于2022年4月22日前报人事处(一号行政楼北101室,咨询电话:8334065),材料电子版发送至77542973@qq.com。逾期不报的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材料内容
1.《推选工作情况报告》(提供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的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要求:(1)含推选过程、公示情况、政审情况、推荐意见等内容;(2)政审情况须对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情况、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和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3)要在《推选工作情况报告》中反映近5年师德考核情况。
2.《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对象汇总表》(提供可编辑Excel格式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份)。
3.《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表》(提供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一份)。
4.推荐对象彩色登记照电子版。要求:(1)统一为红底,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2)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3)推荐对象为组织、机构和企业等团体的,则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彩色扫描件,并提供负责人电子版彩色工作照5张。
5.推荐对象详细事迹材料(提供可编辑Word格式电子版和纸质版五份)。要求:内容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6.推介词(提供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版,可附视频)。要求:对候选对象的典型事迹进行客观公正的表述和点评(3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文字表述为主,也可以附加视频文件(3分钟以内)。
7.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平台宣传的相关佐证材料(提供相关截图或链接)。推荐对象如已有视频宣传片的(时长在5分钟以内),可一并提供。
联系人:龙老师电话:0792-8334065
附件
1.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对象汇总表
2-1.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表(教师、教育工作者类)
2-2.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表(团体类)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