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开展了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程
确定对《旅游策划》等37门共五类课程进行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其中,线上课程2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24门、线下课程6门、社会实践课程2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3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建设目标
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以一流课程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建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让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围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以新思维、新内容、新方法建设高阶性、创新性和有挑战度的“金课”。
三、建设标准
立项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应以《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指导,结合《九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优化教学内容,加强课程思政,创新教学方法,完善课程评价,注重过程管理,不断推进课程改革创新。
为激发学生学习动力,立项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形成性考核形式,强化课程过程性考核与评价。具体参照《九江学院关于实施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附件3)实施。
四、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本次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线上和虚拟仿真课程建设期为1年,建设期内,需完成线上教学资源的建设并投入使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三类课程的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内,课程负责人须承担课程教学任务,且实施教学改革至少满两个学期。
2.中期检查:2022年底,开展线上和虚拟仿真课程建设中期检查,重点检查视频等线上教学资源的制作水平与建设进度。2022-2023学年结束后,开展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建设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及附件材料与省级一流课程认定申报材料基本一致。
3.项目验收:2023年6月底,开展线上和虚拟仿真课程验收。2023-2024学年结束后,开展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验收。
对未通过验收的课程项目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被撤销立项的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项目。建设期内通过省级一流课程认定,视同已通过学校验收。
五、支持与保障
1.经费支持
学校根据立项课程学分及建设形式,按以下标准资助建设经费:
(1)线上课程(即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费不超过4万元/学分(含视频制作费)。
(2)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费不超过0.5万元/门(不含课程资源引进费用)。
(3)线下课程,建设费不超过0.5万元/门。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启动经费4万元/门(所在二级学院要有充足的课程建设经费投入,确保课程的建成和使用);
(5)社会实践课程,建设费不超过2万元/门。
学校将立项课程建设经费拨付至各二级学院,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弄虚作假、虚列虚报。
2.校外课程资源保障
混合式立项课程使用的校外收费课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采购,并组织技术人员对立项课程团队开展平台及课程使用培训。
3.培训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定期组织一流课程建设培训及交流活动,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积极参加。
六、材料提交
立项课程负责人须制定详细的课程建设计划和方案,填写《九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4),经学院审核后,于2022年9月1日之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课程科,电子版发送至874263892@qq.com(按照“课程类型-负责人-课程名称”命名)。《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各二级学院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单位,要对照各课程项目建设任务书,加强过程检查与考核,通过组织专家听课、查阅教学文档等形式,对各课程的改革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指导与督查。
附件:
1.《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九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3.《九江学院关于实施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
4.《九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项目建设任务书》
教务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