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九江学院“‘万心蕙-王霈’十佳师范生”评选办法》(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万心蕙-王霈’十佳师范生”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数额
1.评选对象:具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在校学生;
2.评选数额: 10名。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 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
(3)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自觉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综合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前5名。
(4) 身体健康。
2.优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
(1) 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 在各项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
(3) 在社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4) 在社会工作中有创新活动、取得特别突出成绩者。
三、评选程序
1.各相关二级学院充分酝酿、评议,可在本学院每个师范类专业推荐1名候选人。
2.候选人本人填写“九江学院‘万心蕙-王霈’十佳师范生”推荐表(附件2),经二级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附相关佐证材料,并于5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师范教育科。
3.教务处组织评定,报学校审批。
四、工作要求
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学生,如在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品行不端,在毕业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成绩在良好以下,即撤销其称号。
工作联系:吕老师,8334085。
教务处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