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2)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继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做好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大创计划项目设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个级别,可推荐数详见附件1。“大创项目”的国家级项目(即省级重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我校可推荐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2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老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中扮演一个或多个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撰写、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2022年计划至少遴选260项校级大创项目,省级、国家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
每个学院申报的大创计划项目数详见《2022年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项目配额表》(附件3),不设申报上限。学校将根据学院申报数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数量。学院申报情况将列入学院年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二、申报要求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大创项目。参与者应学有余力,具备创新与协作意识和实践能力,且对创新创造与创业实践有较大兴趣。
2.项目主持人一般为1人,最多不超过2人,原则上应为我校非毕业班学生,每名负责人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负责1项省级以上大创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项目团队应该控制在5人以内,成员须分工明确、结构合理,鼓励学科交叉,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组队申报。
3.每个项目指导老师至多2名,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大创项目总数正常未结项的不得超过2项,延期未结项的不再支持;第一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洞悉学科前沿、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和科技推广能力。
4.原则上2019年1月以后立项的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必须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未参赛者3年内不得再申报该项目。
5.对于获国家级和省级“互联网+”大赛奖项的项目,若无立项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学校将在下一年直接推荐。对于冲击国家级和省级“互联网+”大赛奖励的培育项目,学校将优先考虑,将视获奖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支持力度,具体详见附件4。
6.大创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大创项目经费配套办法详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1.5月13日前,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所在学院应对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2.5月17日前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签署学院意见,向创新创业学院排序推荐项目,同时提交纸质版《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五份,附件5)、《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一份盖章,附件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57708638@qq.com。
3.5月20日前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4.省级以上项目网络平台填报等后续工作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对已立项项目的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和总结,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监控机制,制定相应的激励与扶持政策。
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严禁指导教师代替学生申报和完成项目研究,一旦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13966
附件1 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推荐名额
附件2 2022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附件3 2022年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项目配额表
附件4 关于印发《九江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奖励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5 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6 九江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