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江西省教育厅《2022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崇尚劳动、崇尚创造、崇尚奋斗,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现将九江学院2022年创新创业活动月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成长;我奋斗、我幸福。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日——5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创新创业教育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5月1-8日每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学习国家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文件。通过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提高学生对创新创业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其学习的动力,争做一个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的人;动员更多的学生报名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提高有效项目数量,争创大赛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
2.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思政教育科携手学生科一起组织,保留过程材料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九江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评、复评、终评(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
(1)5月2日,各二级学院呈报大赛重点项目申报材料;
(2)5月4日,创新创业学院进行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3)5月6-8日,组织初评,产生100强;
(4)5月9-13日,初评结果100强公示;
(5)5月15-18日,组织复评,产生30强;
(6)5月19-23日,复评30强公示;
(7)5月27-31日,组织终评,复活10强与30强合并为40强,产生校级金、银、铜奖;
(8)6月1-5日,金、银、铜和优秀奖公示。
2.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教研科负责组织本学院的重点项目,并积极配合创新创业学院的组织工作。
(三)创新创业主题培训会(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
(1)5月10日,大赛培训会(线上,每个团队3人,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主持,邀请校领导讲话)
(2)5月20日,大赛培训会(线上,每个团队5人,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主持)
2.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教研科携手思政教育科负责组织本学院的入围的项目参加,并积极配合创新创业学院的组织工作。
(四)创业成功经验分享会、创客大讲堂活动(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5月11-19日,邀请成功创业者(企业家)、创业学生和优秀校友到校进行创业经验分享(原则上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进行)。
2.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思政教育科携手学生科一起组织,保留过程材料并做好宣传工作。
(五)第五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九江市选拔赛(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5月1-31日,按照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要求组织师生参赛。
2.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教研科、思政教育科积极配合创新创业学院做好相关工作,保留过程材料并做好宣传工作。
(六)九江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展暨项目对接会(教务处、招就处、后勤管理处、校团委、实验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及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5月27-31日,九江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展暨项目对接会,邀请国赛评委、优秀校友、企业老总参加活动,推出成果展示、大赛评审、导师聘请、研讨交流、项目培训、项目对接、揭牌仪式等系列特色活动,用3-5年的时间把活动打造成为独具九江学院教育教学特色的品牌活动。
2.参展项目:2021年各二级学院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目,“互联网+”大赛省级获奖项目,2022年“互联网+”大赛30强项目和意向复活为40强的项目。
3.具体要求:(1)各二级学院教研科通知2021年各二级学院A类学科竞赛负责人具体负责,各国家级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负责落实(凡未参展的国家级项目第一指导老师,今后列为创新创业黑名单,学校不再支持和奖励);(2)各二级学院教研科配合创新创业学院通知30强项目和意向复活为40强的项目(凡未参展的项目,不列为学校金银铜奖的奖励范围和省赛的推荐范围);(3)参展效果好或得到校领导、评审专家和企业肯定的项目将优先支持。
(七)九江学院“互联网”大赛40强培训班和一对一指导会(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5月30-31日,40强培训班和一对一指导会。
2.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教研科、思政教育科积极配合,各40强入围项目师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现场培训会,各二级学院要按照人员规定通知,不得缺席或者多通知人员参会。
(八)九江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题验收活动(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活动安排:
(1)5月1-31日,九江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详见《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5月4-31日,九江学院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详见《关于组织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教研科负责,并提醒项目第一指导老师重视。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会议和活动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举办会议和活动须符合防疫要求。
2.各二级学院要结合专业教育组织创新创业活动,争取逐步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品牌。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