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九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5月30日前,校园内(含社区)有合法手续,符合标准且未上牌的电动车主和摩托车主请到所属部门(二级学院)进行登记,在校内居住的非校内人员请到社区进行登记,校内工地务工人员请到本工地进行登记。
6月8日前,保卫处将会同社区联系交管部门,尽量采取上门提供服务的方式,对符合上牌条件的校内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安装车牌工作。
二、6月9日起,学校校园和社区范围内没有上牌的电动车和摩托车将被视为无主车辆,保卫处将不定期开展校园(社区)巡查,对校园内无牌车辆拖移至指定场所集中保管。
6月16日起,在经过必要的公示程序后,保卫处将跟九江市相关部门联系,集中销毁、处理无牌(无主)电动车和摩托车。
三、6月9日起,保卫处将在学校门口道路对进出学校的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对无牌电动车、摩托车及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的人员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将交由各(主管)单位或各二级学院,由(主管)单位或二级学院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
联系人:保卫处交通科,叶静,8313997
九江学院社区,胡小玲,8313635
宣传部 保卫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