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稳步提升项目研究质量,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1--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所在学院认真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项目所在学院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3.项目所在学院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国创项目的管理。
三、结题验收程序
1.5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题材料,其中《九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3份,佐证材料1份(如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实物照片、过程照片、设计图纸、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软件光碟等),项目《申报表》原件1份(省级以上项目提供,校级提供复印件)。国家级大创项目材料规范性由各二级学院初审,省级和校级大创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立项时的实施方案、预期目标及成果,对完成情况(参照附件3)进行结题评审,并在《结题报告》“二级学院审核意见栏”填写审核意见。项目结题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外请专家不少于2人。
2.6月5日前,各学院将已通过结题验收的《九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等纸质材料、《九江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与验收汇总表》(附件2)盖章纸质版提交至厚德楼33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5107923599@163.com,逾期不受理。
3.6月6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国家级大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省级和校级项目结题材料进行验收,对通过结题验收的各级别大创项目进行发文公示。
4.学校将组织本年度已通过结题的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在国家级平台和省级大创平台完成结题材料线上平台提交;学校大创项目管理员在国家级和省级大创平台上完成结题统计报表的提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92-8313966 / 15107923599
附件1:九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九江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与验收汇总表
附件3:九江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