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九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大创项目设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个级别。大创项目的国家级项目(即省级重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我校可推荐重点支持领域项目2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1.创新训练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中扮演一个或多个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撰写、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学校将根据学院申报数量、专家评审推荐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数量,其中学院申报情况将列入学院年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
二、申报要求
1.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报大创项目。参与者应学有余力,具备创新与协作意识和实践能力,且对创新创造与创业实践有较大兴趣。
2.项目主持人为1人,应为我校非毕业班学生,每名负责人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负责1项省级以上大创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项目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成员须分工明确、结构合理,鼓励学科交叉、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组队申报。
3.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大创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未结项),延期未结项的不再支持。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校时间不低于半年,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洞悉学科前沿、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和科技推广能力。
4.大创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申报程序
1.4月23日前,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评并签署学院意见,向创新创业学院排序推荐。4月24日下班前,将可编辑电子版《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PDF版《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申报表中“现有成果”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522800805@qq.com,不收取纸质文稿,逾期不受理。
2.评审结果公示后,立项项目提交3份纸质版《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打印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1份学院盖章的纸质“现有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知网检索报告等。
3.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4.省级以上项目在“江西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络平台填报等后续工作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做好已立项项目的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和总结,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监控机制,制定相应的激励与扶持政策。
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严禁指导教师代替学生申报和完成项目研究,一旦发现将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3.请各团队仔细撰写《项目申报表》中“现有成果”,“现有成果”将作为立项后经费配套的重要依据,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13966 / 15107923599
附件1: 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 九江学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