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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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8:47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在全省“1+M+N”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中科技管理、评审评价、咨询论证等环节的战略支撑作用,着力提升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促进优质科技成果在赣转化落地,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拟组建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方向

聚焦“1269”行动计划中的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新能源、石化化工、建材、钢铁、航空、食品、纺织服装、医药、现代家具)和6大未来产业(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生物、未来健康、未来显示、未来航空)。

二、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入选专家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评审职责。

3.身心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科技咨询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具备相关领域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具有相关行业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仍在从事此领域工作,熟悉专业领域或行业产业技术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二)专业条件

入选专家须具备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作为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承担并通过验收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

4.入选省级或者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优秀人才。

5.在本产业技术领域获得过国际专利、奖项的优秀海外、境外人才。

三、专家职责

1.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履职活动,提出专业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不受任何影响公正性因素的干扰,对所提出的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严禁泄露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项目评审的内容、过程、意见、结果,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不得侵犯被评审方的知识产权。

3.专家接受邀请后,原则上不得无故缺席科技创新各类咨询、论证、评审、评价等活动。

4.在参与评审(咨询)等履职活动中,发现存在自身利益相关性,导致有可能妨碍评审评估客观、公平、公正性的情形,应及时提出回避申请。

5.遵守咨询评审等科技活动要求的其他工作纪律。

四、推荐要求

1.理工科学院推荐专家不少于1名,文科学院按产业或学科需求自愿申报。

2.申请人填写《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1)并附代表性科研成果、产业合作案例等佐证材料、《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项目评审专家征集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报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审核。

3.各二级学院对申请人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杜绝虚假申报、内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各二级学院请于2025年6月19日17:00前将纸质版《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1,双面打印1份,其中“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不填)、代表性科研成果、产业合作案例等佐证材料及《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项目评审专家征集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厚德楼446,不接受个人申报,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77630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37993

科研处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

      2.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项目评审专家征集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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