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教学成果奖是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所取得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成果的集中体现,对提升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为做好2026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准备工作,强化项目培育,提升申报质量与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材建设、教学管理、产教融合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成果。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同类奖项且近4年来在理论或实践研究中无实质性创新或重大突破;对成果权属等问题存在异议且未能在申报期限内妥善处理的,均不得参与申报。
二、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类、基础教育类。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新时代教育发展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关键问题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经过至少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学效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师生、同行及社会的广泛认可。
(三)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应用推广,以带动并提升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成果具备显著的示范效应与辐射能力,可广泛应用于同类院校及相关教育领域,为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提供宝贵经验与参考。
(四)坚持引导优秀人才潜心教书育人,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成果主要完成人应连续3年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九江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5人(基础教育类项目不得超过6人),每位教师只能申报或参与1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五)鼓励跨学院、跨部门、跨校企合作,打破单位壁垒,协同培育具有竞争力的重大教学成果。
(六)鼓励2022年九江学院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以及2024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获奖项目进一步充实、优化、完善成果。
(七)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完成人未超过46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若未获得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特色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组织培育项目申报团队,总结凝练近年来学院教学改革成果,遴选出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面具有显著效果的项目。符合条件的申报成果由成果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2)、成果的科学总结以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成果材料审核评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按高等教育(本科层次)类、基础教育类分别填写《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11月14日前将汇总表的纸质签字盖章版、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提交至教务处教改科(二号行政楼507办公室,联系电话:83110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3654897@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本次申报遴选采取线上申报与评审,11月17日24:00前项目负责人登录https://jj.kypt.chaoxing.com/线上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表》(PDF格式)和支撑材料(首页为目录并标有页码的一个PDF文件),具体操作见《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材料上传操作指南》(附件4)。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各类成果进行评审,遴选出一定数量的教学成果项目予以培育,促进成果质量的提升。
附件:
1.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2.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表
3.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4.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材料上传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