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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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9日 10:55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九江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2026年度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和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2025年度新增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资产入账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及核查本部门资产变动情况。


二、清查步骤

(一)单位自查阶段

1.核查2025年新增资产情况

各单位登录“九江学院资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本部门2025年度入账情况,按照系统中登记的资产信息进行账物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清查时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重点核对使用管理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方向和现状,并填写《九江学院固定资产清查表》(附件1)。如存在盘亏、盘盈、闲置情况,须分别填写《九江学院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附件2)、《九江学院固定资产盘亏报告单》(附件3)、《九江学院固定资产闲置报告单》(附件4),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写。

2.领取及打印标签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自通知之日起,对于没有粘贴或标签粘贴错误的资产,请联系资产科重新打印并粘贴。大批量公共家具(如教室课桌椅、学生宿舍家具、专业机房电脑桌椅等)可不粘贴条形码。

3.核查本部门资产变动情况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整理名下资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更新人员变动对应的资产信息。教职工岗位变动、离职或退休的,需在九江学院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资产交接,杜绝出现“有人无账、有账无人”的问题。

(2)补录系统中资产缺失的相关信息。


(二)汇总上报阶段(自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清查结束后,使用单位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格式详见附件5),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清查结果、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等。报告纸质材料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资产管理科(二号行政楼702室),电子稿扫描发送至邮箱:jjugzc@163.com。


三、清查进度及要求

(一)清查进度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二)清查具体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实物清点,粘贴资产标签,按时完成实物盘点并上报材料。


四、核查工作安排

自查工作结束后,资产管理处对相关部门进行资产抽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8311092

附:1.《九江学院固定资产清查表》

2. 《九江学院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

3. 《九江学院固定资产盘亏报告单》

4. 《九江学院固定资产闲置报告单》

5. 附件5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参考格式)


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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