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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重大修订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03年11月24日 22:18浏览次数:

编者按:为了使我校的学籍管理规定适应新形势下高校工作的需要,从今年暑假开始,我校即着手学籍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其间历时数月,仅校长办公会就专题讨论修改了六次,教学口专题讨论了七次,广泛听取了系部主任、教师、管理干部和学生的意见、要求与建议。在新的学籍管理规定出台并实施之际,本报记者就学籍管理修订工作的有关问题采访了教务处副处长邓长寿同志。

  问:为什么要进行学籍管理规定的修订?
  答:一是为了满足学校升本后适应新形势变化发展的需要;二是原来的学籍管理规定中有部分内容同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或有矛盾的地方。

  问:这次学籍管理修改的原则是什么?
  答: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 体现依法治校的原则。即把学籍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对其中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内容进行了删除或修改。2.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学生和学校是两个平等实体的思想,充分尊重学生学习的权利和意愿,使之更符合人性化要求。3.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中心、学生以学习为中心的原则。4.体现逐步向本科学分制过渡的原则。

  问:这次学籍管理规定在哪些方面作了重大修改?
  答:第一,尊重学生的自学权利,增加了免修的条款。如第7条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系批准,教务处备案后,可免修有关课程,但应随所在班考试。第二,尊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修改了强制学生退学的条款。如过去考试作弊勒令退学的条款现改为有考试作弊或伙同他人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不能参加补考,给予记过处分。第三,尊重学生对留级的选择权利,修改了强制学生留级的条款。如第19条规定:学生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应当重修。本人申请,也可以留级。第四,学校管理重心下移,学生免修、请假等审批权由学校、教务处下放到系部。第五,学生转系、转专业有了更宽松的条件。如第21条规定: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经转出系和转入系同意,转入系考核后达到要求者,可办理转专业。第六,对学生休学条件放宽,本人提出申请可作为休学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第七,取消了因学业原因的退学规定。

  问:新的学籍管理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新规定从2003年11月24日起施行,原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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