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四号实验楼606教室灯火辉煌,掌声阵阵。土木工程系A1491班导师、学生见面会正在这里热烈举行,它标志着本科生导师制在土木工程系开始试行。
A1491班作为今年通过专升本途径招生的本科班,使土木工程系于2005年将有了自己的本科毕业生。如何提高该班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录取率和一次性就业率,如何使土木工程专业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成为摆在土木工程系领导和师生面前的首要课题。面对挑战,土木工程系领导和全体教师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决定在A1491班试行本科生导师制,并借鉴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的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九江学院土木工程系本科生导师暂行条例》,该条例“以学生为中心”对导师的职责、导师工作的基本要求、导师聘任条件和办法及导师的管理作了明文规定。
在对全体教师和A1491班学生作了大量宣传动员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条例规定,推选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品行端正、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专业指导能力的教师20名,由系主任聘任为A1491班全班33名同学的导师,导师和学生之间采取双向选择和系办公室协调的方式进行组合,每位导师指导1-2名学生,导师负责对所带学生在学习、考研、就业和生活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
据出任本科生导师的系主任李华峰博士介绍,在A1491专升本班试行本科生导师制是土木工程系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关心和帮助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全新举措。土木工程系将以本次试行本科生导师制为契机,面对不断壮大的本科生规模,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九江学院土木工程系本科生导师制暂行条例》,希望很快在全系本科生中有重点,有侧重地推进本科生导师制,开创土木工程系本科教育新局面。